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白沙洲中小企业城第22号厂房1单元1-3层3号房1-1室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发改价格 [2015] 299号文规定,参照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计费标准计算,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
1、公告媒体:洪山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 2、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如有资金需求办事服务,可联系洪山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协助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