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民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的完成了政府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责任到人。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民政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另外,为了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我局还成立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等信息公开工作。

(二)优化载体,丰富公开形式。我局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民政局网站等载体,将局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办事流程、民政政策法规、单位动态以及党务工作情况等情况予与公开,提高我局的办事透明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为了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我们还通过网络、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体,及时公开民政工作的重大进展、新出台的惠民政策等群众关心的工作动态,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另外,我局还认真做好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今年,共将婚姻登记、社会福利机构登记、地名管理、救灾救济等20多项服务事项编制上网上办事大厅,优化了网上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规范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我局严格按照《上海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内容科学规范、全面、真实、具体。坚持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对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工作,都按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上做到规范、有序,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和形式,须先由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行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经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审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进行严格审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

二、存在问题

2013年本局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与群众互动交流不足,与社会公众沟通手段欠缺;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少量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如年度计划、总结、政策文件等,这些均需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加强上海市单位门户网站建设。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工,责任到人,落实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提高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加强信息审查,进一步强化保密意识,对信息公开的程序进行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真实、安全。

(四)针对现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自纠,查找、发现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整改工作。

上海市单位

2013年12月31日